貪污、偽造文書案件,免刑!-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程○○為公務員,被控利用職務上之機會,在辦理核銷經費時,偽造私文書詐取財物,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辯護人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主張有利事證下,一審成功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判決免刑!(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)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