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、強制性交案件,不起訴!-妨害性自主律師,張進豐律師團隊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張○○與告訴人原為男女朋友,被控利用告訴人前往住處時,違反其意願,強行壓制告訴人之身體,強制性交成功。事後經告訴人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察局控訴,當事人張○○涉有強制性交、妨害性自主罪嫌。其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桃園地檢署以113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