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案件,不起訴!-妨害性自主律師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○○○,與告訴人於網路之交友軟體上認識,被控於與告訴人相約出遊,違反其意願,對告訴人強摟身體,強吻告訴人,並強制撫摸胸部其下體,涉有強制猥褻、妨害性自主之罪嫌,其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台北地檢署以113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